根据《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后补助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给予省部共建生物催化与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1.奖励的范围包括项目(以科发院统计数据为准,无需个人申报)、科研成果(文章、授权发明专利品种、国家及省部级奖励和创新团队),成果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请各位老师以团队形式填报相关表格,没有团队的老师请单独填表。
3. 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5日。
4. 所有成果认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论文分区和影响因子按照当年发表数据,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论文分区和影响因子采用数据库http://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用户名:湖北大学,密码:88661571)。
5. 根据文件规定,科研成果后补助研究经费从实验室每年的专项经费中提取,总额度根据当年的专项经费情况和上年度科研成果情况,经室务委员会研究确定,科研成果后补助以实验室科研课题、科研经费形式进行列支。
6. 科研成果情况经审核、公示程序。结果无异后,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按照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总额度,结合上年度科研成果积分加权计算具体对应的科研成果后补助奖励经费。
7.所有表格信息必须准确填写完整,如上报成果有误,由填报人承担责任。
